各处室、系部:
根据上级要求,现将云南师范大学数学学院违规招生收费问题的通报摘转给你们,请引以为戒,规范办学招生收费行为。
一、违规事实
2002年,云南师范大学数学学院为创收,成立数学学院教育中心。2004年,数学学院教育中心出资5万元,以退休教师名义申请成立昆明应用技术专修学校,该学校由数学学院教育中心实际控制,长期以数学学院名义对外开展办学业务。2009年,云南师范大学数学学院教育中心、昆明应用技术专修学校违规委托成都小红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招收电大专科生,向该公司支付每生1000-1800元不等的招生费。在招生过程中,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使用云南师范大学数学学院名义,在招生简章中宣传其办学层次为专本套读本科生,并向报名学生收取相关费用。此外,在调查中发现,数学学院教育中心自2008年开始,用个人身份开立账户,用于存取各项收费,截止2013年1月,累计存入资金2457万元,账目管理混乱。2010年8月至2011年11月,未经数学学院、教育中心集体研究同意,时任数学学院教育中心主任张洪巍擅自决定将160万元分三次借给云南工艺美术学校,至今有60万元未收回。
二、违规情节及处理情况
经核查,云南师范大学数学学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以个人名义成立昆明应用技术专修学校,长期以云南师范大学数学学院名义对外招生,属于违规办学行为。二是委托中介机构招收电大专科生,违反了教育部关于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招生的相关规定。三是在招生过程中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概念,宣传其办学层次为专本套读本科生,属于虚假宣传,欺诈招生。四是数学学院教育中心将收取的各种费用存入个人账户,违反财经纪律,属于私设“小金库”。
云南师范大学依法对数学学院教育中心、昆明应用技术专修学校进行清产核资,资产并入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党委给予数学学院教育中心原主任张洪巍留党察看处分,学校给予其撤职处分,给予数学学院原院长郭震(现任数学学院名誉院长)行政问责,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省委高教工委要求各高校加强对办学、招生、收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诈骗招生、虚假宣传、乱收费等问题,依法取缔乱办学乱办班行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高校,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中共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