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重申“做好‘端午’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6-08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端午”假期将至,根据《中共陕西省高教纪工委关于做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纪发[2016]3号)精神,再次重申,对各部门提出以下要求:   

一、领导干部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紧抓节日期间纠风工作,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严格做到一岗双责。   

二、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要强化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节日期间,院纪委将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信访举报问题,广大师生可通过电话举报的形式向院纪委反映,举报电话:029-33732597。   

中共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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